发布时间:2017-10-30 文章来自:内蒙古商务厅
各盟市商务局、安监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加油站建设和管理,确保加油站经营有序、安全,现就我区加油站建设规划、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领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油站和油库的建设规划必须取得自治区商务厅的规划核准文件,未经自治区商务厅核准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商务部《成品油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二、企业在加油站建设前,须凭商务厅规划核准文件及安监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所在盟市安监部门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手续,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在盟市安监部门申办《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为正、副本,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网速办理,为在网上办理或不在有效期内,一律视为非法证件。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内蒙古自治区安监局
201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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